广州职工住院保障计划升级啦 互助金累计最高给付可达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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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金累计最高给付可达32万元(副题)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潇丽)2023年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住院保障计划”)参保工作已开始。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总工会获悉,2023年,广州市总工会对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进行了优化升级,新增多项保障待遇,升级后除了可报销住院费用,还能获得住院关爱慰问金。
记者了解到,旧版“住院保障计划”的参保对象为参加市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2023版“住院保障计划”参保对象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扩展,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也可参保(参保对象不含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返聘人员)。优化升级后,“住院保障计划”参保对象实现全覆盖,在职职工均可参加。
2023版“住院保障计划”参保补贴力度更大。为鼓励职工参保,2023年广州市总工会将为每名参保职工补贴15元参保费用(不限名额),职工实际缴纳80元。
“住院保障计划”保障待遇包括住院医疗互助金、住院关爱慰问金、大病互助金、意外身故互助金和非因工伤病残互助金。记者留意到,在有关待遇保障上,2023版“住院保障计划”新增了多项待遇,互助金累计最高给付可达32万元。
具体而言,在住院关爱慰问保障上,新增因病住院达到3天或以上,一次性给付住院关爱慰问金300元待遇;在大病保障待遇上,设立大病医疗公共基金100万元,经各项社保报销后,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支出部分超过5万元的,按照(保障期内医疗总费用-各项社保统筹基金及“穗岁康”报销金额-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广州市各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商业保险报销部分-5万元)×80%计算,每人可申请两次,累计最高给付10万元;在意外身故保障待遇上,新增“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飞机、轮船、汽车、轨道)或自驾车(七座或以下的小汽车,不包括卡车、货车、三轮车、电动车)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法定继承人可一次性领取意外身故互助金10万元”。
“住院保障计划”在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保障待遇上进行了优化,规定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50%给付住院医疗互助金,每人可申请两次,最高可给付约11.4万元。非因工伤病残保障待遇不变,保留“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一次性领取8000元互助金”待遇。
据悉,2023年“住院保障计划”参保工作正在进行,住院保障计划参保费用每人每期95元,住院保障计划保障期为一年。住院保障计划属于团体参保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需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办理。参保单位可登录“广州市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指引自助办理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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