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力促大数据、区块链产业发展:企业自建数据服务平台最高给300万
7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官网获悉,《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修订)》《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专项政策实施细则》已经印发,明确了相关专项补贴细则,支持产业发展。
(相关资料图)
企业自建数据服务平台最高给300万
大数据企业纳入成都相关基金重点支持范围
《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具体内容。从深化数字化赋能行动、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涵养产业生态3个大项,数据服务平台建设补助项目、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建设补助项目、大数据产业园区专业化运营机构奖励项目等10个小项,明确相关政策的实施要求。
深化数字化赋能行动方面——
企业自主投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含)以上,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企业或机构将高价值数据接入数据服务平台加强应用,按照该数据流通收益的10%给予数据接入企业或机构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企业或机构自主投资建设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含)以上,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对于由企业或机构自主投资建设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化开源社区,且服务企业数超过200家(含),按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化开源社区年度运营成本的10%给予运营企业或机构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方面——
对自主投资建设且通过国家部委评选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按照该项目建设成本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将大数据企业纳入成都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和成都新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给予直投或跟投。
涵养产业生态方面——
对于获批省级及以上数字经济发展先导示范区的区(市)县,给予其数字经济为主导的产业功能区核心大数据产业园区专业化运营机构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另就大数据产业标准制定奖励、大数据产业国际性、专业化活动补助、大数据对接、协作项目活动补助作出明确说明。
建设区块链技术测评机构
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贴
《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专项政策实施细则》主要分为支持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区块链场景应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生态4大板块,共有国家省级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项目、国家省级区块链运营中心补贴项目、成都市政务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项目、成都市产业区块链基础设施节点建设补贴项目、重点行业联盟链奖励项目等14个部分,每一部分均明确适用主体、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自2023年8年24月起施行。
支持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对参与国家、省级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的,按企业或机构投入成本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牵头成立区块链运营中心并实际开展业务的企业或机构,前两年按运营成本实际投入的20%,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对企业或机构自主投入参与成都市政务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的,按实际投入成本的20%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贴。
鼓励企业或机构依托国家、省级区块链基础设施,以市场化的方式建设成都市产业区块链基础设施,对建设基础设施节点的企业或机构,经认定按实际投入成本的20%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贴。
深化区块链场景应用方面——
鼓励企业围绕“成都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重点任务开展应用示范,对于参与并完成既定试点目标的项目,按该项目建设成本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另对重点行业联盟链、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的相关补贴作了说明。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支持企业开拓外地市场,对年度区块链业务市外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评国家部委示范项目的区块链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批省级及以上区块链产业聚集区、区块链创新应用示范基地等的,按运营成本实际投入的20%给予其专业化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建设区块链技术测评机构,获得省级以上资质认证并对外提供服务的,按照实际投入成本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贴。
营造良好发展生态方面——
对主导编制国际、国家、行业、团体区块链标准的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另外,细则明确了对区块链产业展会、专业赛事和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区块链项目活动等的补贴。
封面新闻记者 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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