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后仍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据此,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后仍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合理期限应当根据到期租金的数额、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标签: 合理期限 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
Copyright © 2015-2022 热讯劳务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005723号-6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